寵物食品進口登記注冊
根據《寵物飼料管理辦法》產品分類規定,進口寵物配合飼料、進口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并取得進口登記證。
境外寵物飼料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應當委托境外企業駐中國境內的辦事機構或者中國境內代理機構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并依法取得進口登記證。
并生產向中國境內出口的寵物飼料所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應當符合《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的要求,并遵守《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的規定。
同時包裝并附具符合《寵物飼料標簽規定》要求的中文標簽;產品衛生指標應當符合《寵物飼料衛生規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