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鄉區辦理無負壓供水設備水衛生批件流程
一、申請無負壓供水設備需要提交的材料
涉水產品在申請許可前,申請單位應當向實際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衛生監督部門提交產品配方(申報供水設備和飲水機許可的,提供產品結構圖和與飲水接觸主要材料的衛生安全證明)、生產工藝、說明書、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清單、生產廠區位置圖(廠區位置圖應標明廠區附近的標志性建筑物)、總平面圖、生產車間、檢驗室、原料倉庫、成品倉庫平面圖及衛生監督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與生產有關的技術資料,申請對所申報產品的生產能力進行審核。
二、現場審核要求
1企業建于地勢干燥、水源充足的區域,周圍不得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蚊蠅等昆蟲大量孳生的場所。2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粉塵、噪聲等污染的生產場所必須單獨設置,與其它建筑(場所)應有一定的防護間距;并應有相應衛生安全措施。3單獨設置原料庫(區)、產品加工生產場所、成品庫(區)、檢驗室(或委托)。4生產區、輔助生產區、生活區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做到人物分流、清潔區與污染區分開。5有與產品類別、工藝要求、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場所,并有充足空間;生產場所地面、墻壁、屋頂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生產場所通道暢通、通風良好、采光照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