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劃分和隧道逃生管設置規范
隧道如何劃分和隧道逃生管設置規范
1970年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召開的隧道會議綜合了各種因素,對隧道所下的定義為“以某種用途、在地面下用任何方法按規定形狀和尺寸修筑的斷面積大于2平方米的洞室,”隧道分類編輯,按種類:
1、按照隧道所處的地質條件土質隧道和石質隧道,
2、按照隧道的長度短隧道(鐵路隧道規定l≤500m;公路隧道規定l≤500m)、中長隧道(鐵路隧道規定l>5000m;公路隧道規定l>3000m)。
3、按照國際隧道協會(ita)定義的隧道的橫斷面積的大小劃分標準極小斷面隧道(2~3㎡)、小斷面隧道(3~10㎡)、中等斷面隧道(10~50㎡)、大斷面隧道(50~100㎡)和特大斷面隧道(大于100㎡)。
隧道逃生管設置的規定:
1.施工現場要按要求設置足夠的通風、逃生管和報警設施。
2.要壁厚不小于20mm,管徑不小于800mm,每節管長宜為1m~6m,可手動拆卸,連接牢固,并盡量與隧道車(人)行橫洞相連接,形成網狀逃生通道。對逃生通道設置不到位的,嚴禁開挖作業。
3.設置起點為新施作好的二襯端頭處,距二襯端頭距離不得大于5米,從襯砌工作面布置至距離開挖面20m以內的適當位置。
4.沿著初期支護的一側向掌子面鋪設,管內預留工作繩,方便逃生、搶險、聯絡和傳輸各種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