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香港公司登記注冊外商投資企業流程
香港公司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申請者應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設立登記。登記主管機關自受理申請人設立登記全部文件、證件之日起30日內,做出核準登記或不予核準登記的決定,經核準登記的,按規定收取登記費后,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由登記主管機關發布公告。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成立日期。在港澳臺投資的公司實際上享有外商投資待遇和優惠政策。所以在香港注冊公司然后來內地經營,廣義上也屬于外資企業。但還有一個重要判斷標準:境內和境外的區別。在香港注冊公司屬于境外公司,外企是針對于國內的內資企業而言的。從公司的投資主體來看,香港公司在大陸一般指的是離岸公司,利用離岸公司通過投資國內,轉變為外資企業。綜上可見,內地人在香港注冊的公司算是外資企業,但是在所屬行業內只能稱為香港離岸公司,如果是國內股東在香港注冊公司對外則一般稱為港資企業,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對此下定義,對外稱自己是外企是可以被接受的需要成立辦事處,公司的材料需要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