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功效檢測
為加強對化妝品安全性和功效性的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化妝品生產企業在產品上市前需對化妝品功效宣稱及安全性進行評價,化妝品功效評價合格的產品方可上市銷售。
檢測類別:化妝品功效檢測
檢測指標:《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2021年 第50號)
化妝品功效評價包括以下化妝品:
1)僅具有保濕和護發功效的化妝品;
2)具有抗皺、緊致、舒緩、控油、去角質、防斷發和去屑功效,以及宣稱溫和(如無刺激)或量化指標(如功效宣稱保持時間、功效宣稱相關統計數據等)的化妝品;
3)具有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祛痘、滋養和修護功效的化妝品;
4)進行特定宣稱的化妝品(如宣稱適用敏感皮膚、宣稱無淚配方)。
化妝品功效評價方法分為人體功效評價方法、消費者評價和實驗室方法(可用于備案)。
適用場景:化妝品研發
交付周期:1個月出具報告
競爭優勢:出報告時間短、合理的試驗方案